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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训

     




    医院院训为“仁于心,精于医、惠于民”。释义如下:

    (一)仁于心

    “医者仁心”是对医学人文内涵与人文价值的生动概括,是医务人员医德高尚的主导向、根本遵循与重要评判标准。古人云:“上医医国,中医医人,下医医病,此谓之医道。”作为医者,需怀悲悯之心,心系天下百姓,为患者解除病痛。“仁于心”要求医者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

    (二)精于医

    简而言之就是“精医”。“精医”意出唐朝孙思邈的《大医精诚》。医道是“至精至微之事”,“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医者须不断钻研医学知识、始终坚持精益求精,让医术变得日益精湛。同时,“精医”也可寓意精神医学。

    (三)惠于民

    惠民,出于《韩非子》:“必惠民而已”。意思是施恩惠于民,让百姓受恩泽。健康是民众最大的福祉,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是医院带给民众的最大实惠。便民惠民是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让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