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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一、接诊

    1各类危重急诊病人到院后,值班医师护士必须在五分钟内开始紧急处理,投入抢救。然后再去办理有关手续。遇有危及生命的急诊,必须分秒必争,在最短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抢救,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2遇有重大抢救、成批急诊伤病病人须多方面配合抢救的,白天应向门诊主任、医务科报告,夜间则报急诊科主任、院总值班,以便组织有关科室、部门人员协作处理。

    3普通急诊病人原则上优先于普通门诊病人。

    4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迅速予以解决。

    二、会诊

    1病情需要相关科室或专科会诊时,由急诊值班护士立即电话通知有关科室,接到会诊电话后的科室必须立刻通知并安排本科二线医师或主任,白天在五分钟内、中晚十分钟内赶到急诊科急救现场,积极参与抢救处理,不得延误,并及时做好会诊记录。

    2病情需要院外专家会诊的,由急诊值班护士立即电话通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协调。本院无能力处理的,条件允许转院的,可直接拔打120电话。

    三、护送

    1危重病人需X线、B超等检查者时应有由护士和急诊医生或会诊专科医师亲自护送。

    2危重病人需入院时应有由护士和会诊专科医师亲自护送并与病区护士做好交接班。

    四、检查

    1接到急诊电话后,医技科、检验科、医技人员要做好X照片、B超、实验室检查以及配血、备血与供血准备。

    2对危重急诊的报告在20分钟内通过电话发出口头报告;1小时内发出书面报告。

    3对危重急诊血、便、血液生化等检查的标本由护工送达。检验科值班人员要立即接受并做好登记。

    五、药品、救护器材、设备供应

    药剂科、收费处、后勤保障部等要保证急救药品、保证供水、供电、供氧及急救物资的供应。

    六、绿色通道的标记

    1有关危重病人、急诊病人的识别以相关检查单、处方、治疗单、入院通知单上印章分别为“危重”、“急诊”字样。

    2挂号收费处、药房、各有关检查科室均标有危重、急诊优先的绿色通道的标记。

    七、成批伤病员应急措施

    1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医院必须尽快在短时间内根据病人情况作出初步抢救方案,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周密分工,通力合作。任何科室、任何个人均不得以借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间。

    2任何各有关科室要做好扩大病区收容病人空间,安排好床位。

           3在紧急动员的同时,向上级报告及医院目前的应急能力,包括人力、药物、急救物资,以取得上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