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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出行,牢记15个“不得”,该“不得”时就不得

    “礼让斑马线”

    文明出行承诺活动

     

    承诺·签名

     

    5月18日,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增强职工文明出行意识,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出行承诺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组织了全院职工在"礼让斑马线"文明出行承诺公示牌上签名。公示牌被分别设立在4栋建筑大楼电梯口,确保能时时提醒、天天遵守。此外,还以科室为单位,号召每个人都在“文明出行,从我做起”承诺书上签名,让文明出行的观念深入每一位职工心中。

     

     

    在承诺活动中,职工们表示,文明出行不仅关乎个人出行安全,也关乎整个社会交通环境的安全和谐,要从自身做起,带动身边人,成为"礼让斑马线"文明出行的倡导者、践行者、引领者,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贡献应有之力。

     

    文明出行的意义

     

    当前,我市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出行”作为城市形象的名片,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能够弘扬社会文明风尚,切实增强市民文明交通出行意识,提高城市品质,打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和生活环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开文明车,用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自己的贡献,让金华更美丽、人民更幸福。

     

    牢记:15个“不得”

     

    不管有车的还是没车的,机动车的还是非机动车的,都要牢记15个“不得”:

    1.机动车:不得闯红灯、不得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不得违法停车、不得车窗抛物、不得滥用远光灯、不得路口违法变道;

    2.非机动车:不得闯红灯、不得逆向行驶、不得违法载人、不得越线停车、不得加装遮阳伞、不得违规驶入机动车道;

    3.行人:不得闯红灯、不得随意横过道路、不得翻(穿)越隔离护栏。

     

    文摄:陈佩云

    审稿:应月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