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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第二医院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招标公告

    金华市第二医院仪器设备

    检定/校准招标公告

     

    金华市第二医院现就2023年度检测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招标人名称:金华市第二医院

    (二)招标人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方岩街158号

    (三)招标人邮政编码:321000

    (四)采购物品名称:设备检定/校准服务,规格型号见清单。

    (五)检定/校准地点:院内各科室

    (六)检定/校准时间: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中标方。

    (七)中标方式:按最低总报价确定中标单位,本项目最高总报价为7万元,如报价超过最高总报价则为无效报价。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八)合同年限:壹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参与人的特定条件:计量检定机构、具有有效的计量授权证书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八)参与人应具有较强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检定/校准设备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一);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二份。

        有效计量授权证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九)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7  20  9  30  分,请你方按本邀请函要求将投标文件密封盖章后送交至金华市婺城区方岩街158号  联系人:姜续成 ,电话:0579-82271690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设备清单及出具检定/校准证书要求

     

    序号

    设备名

    数量

    要求出具的证书

    1

    DR

    2

    检定证书

    2

    CT

    1

    检定证书

    3

    心电图机

    16

    检定证书

    4

    电子血压计

    30

    检定证书

    5

    生命体征模拟仪

    15

    检定证书

    6

    多参数监护仪

    128

    检定证书

    7

    生物安全柜

    2

    校准证书

    8

    医用离心机

    5

    校准证书

    9

    洁净工作台

    1

    校准证书

    10

    呼吸机

    9

    校准证书

    11

    超声

    3

    检定证书

    12

    除颤仪

    4

    校准证书

    13

    磁共振

    1

    校准证书

    14

    麻醉机

    1

    校准证书

    15

    微量注射泵

    59

    校准证书

    16

    输液泵

    4

    校准证书

    17

    氧气吸入器

    400

    校准证书

    18

    减压器(氧气、CO2、乙炔)

    10

    检定证

    19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校准证书

    20

    尿液分析仪

    1

    校准证书

    21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2

    校准证书

    22

    眼底镜、检眼镜

    1

    校准证书

    23

    台秤/体重秤

    19

    检定证书

    24

    移液器

    17

    校准证书

    25

    水浴锅/冰箱/干燥箱/冷藏箱/消毒器

    24

    校准证书

    26

    灭菌器

    3

    校准证书

    27

    温湿度计

    30

    校准证书

    六、要求

       (二)招标人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中标方检定/校准时间,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检定校准,要求量值溯源需与上年度的日期能衔接;

    (三)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方需提供分包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四)招标人有权按实际情况对送检的仪器设备调整,付款按实际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结算;如有采购清单之外的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不得高于市场价或行情价。

     (五)本次招标的报价包括了所有的费用(包括路费、运输费等所有因检定/校准产生的费用)

    七、付款方式

      本此采购不支付预付款,在收到检定/校准报告及相应注明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在一个月内付清款项。   

    八、其他

    附件: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表


    附件.docx